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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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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3 公告廢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因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提供保險對象居家醫療作業須知」,並自112年4月1日起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3月20日

發文字號:健保醫字第1120661005號

主旨:公告廢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因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提供保險對象居家醫療作業須知」,並自112年4月1日起生效。

說明:依「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因COVID-19疫情提供保險對象居家醫療作業須知」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3月7日第157次會議紀錄。

公告事項:配合112年3月20日起,COVID-19防治措施調整,相關就醫、開立處方及調劑領藥等,回歸全民健康保險所提供居家醫療照護服務規定辦理。

*健保醫字第1120661005號.pdf 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