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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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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11 健保署代辦 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規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5日

發文字號:健保醫字第1110660928號

主旨: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 29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123號函(附件1)暨本署代辦 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規定(附件2),請轉知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配合 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4月29 日肺中指字第1113800123號函辦理。 二、旨揭文件刊登於資訊網服務系統(VPN)及本署全球資訊網/ 健保服務/行政協助業務之網頁。

*(附件1)肺中指字第1113800123號函.pdf Pdf格式
*(附件2)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規定.pdf 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