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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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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15 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門診重複用藥管理方案」及「門診CT及MRI跨院再執行未調閱案」專案調整為輔導院所正確申報方式管理,109年10月(費用年月)起仍未改善者不予支付,請協助轉知會員,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健保審字第1090035776號

主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門診重複用藥管理方案」及「門診CT及MRI跨院再執行未調閱案」專案調整為輔導院所正確申報方式管理,109年10月(費用年月)起仍未改善者不予支付,請協助轉知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署109年6月29日健保審字第1090035739號函辦理(諒達)。

二、國內疫情趨於平緩,歸功於第一線醫療人員全力防疫,本署與醫界同為關心國人健康。考量現階段國內疫情雖穩定,然諸多不確定因素,部分國家防疫措施鬆綁後有疫情再起之情形,為顧及防疫仍不可鬆懈,以因應未來可能之疫情風險,爰本署經審慎評估後,下列管理專案調整為輔導院所正確申報方式管理,109年10月(費用年月)起仍未改善者不予支付:

(一)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管理方案。

(二)門診CT及MRI28日內跨院再執行未調閱已上傳之影像或報告案。

三、本署為兼顧防疫及健保永續,朝減少醫療人力負擔為原則,籲請醫療院所務實改善;另除上揭審查管理機制外,其他相關審查管理專案請各別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分區共同管理會議中與本署分區業務組共同討論及管理。

四、感謝醫界全力配合防疫與維護全民健康之努力,與本署共同為國人提供更優質醫療服務。

*健保審字第1090035776號.pdf Pdf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