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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
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辦理提升暫付金額方案,仍依去年同期核定金額計算補付金額,惟門診透析服務自109年4月(費用年月)起回歸原暫付方式。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衛授保字第1090033254號
速別:最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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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辦理提升暫付金額方案,仍依去年同期核定金額計算補付金額,惟門診透析服務自109年4月(費用年月)起回歸原暫付方式。
說明:
- 依健保署109年4月10日健保醫字第1090033001號函(諒達),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期間,為協助院所維持正常營運,辦理提升暫付金額方案,並將視實際執行情形及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
- 經統計109年就醫1-4月門、急、住診次數、費用,以4月IC卡上傳之件數資料,門診、急診及住診成長率分別為-16.5%、-28%及-18.7%,均呈現負成長,顯見院所申報量大幅減少,為賡續協助醫療院所維持正常營運,本方案仍依去年同期核定金額計算補付金額。
- 109年第1季門診透析服務利用情形,件數成長率為1.8%,費用點數成長率為4.3%,考量門診透析服務並不受疫情影響,為免結算金額與暫付金額差距過大,爰自109年4月起回歸原暫付方式(暫付金額係以申請點數*暫付成數*每點暫付金額計算,每點暫付金額,以最近一季結算平均點值9成計算,並以不高於0.9元為限)。
- 惟仍授權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依醫事機構狀況個別認定,如停診、基期異常、醫師人數減少、未支用藥品費、未支用特殊材料費、核減金額等,前開補付金額計算修正後,後續仍將視實際執行情形及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
- 副本抄送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請配合辦理並轉知轄區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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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授保字第1090033254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