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緣起

醫院評鑑係藉由外部專家評核醫院作業績效與品質的機制,進而輔導其改善,以達提昇醫療服務品質,並且保障病人就醫權益之目的。台灣醫院評鑑制度開始於1978年,2004年醫療法修正時明示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醫院評鑑,且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亦明訂「醫院、診所得申請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但同時申請住院診療者,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醫院評鑑合格」,足見評鑑除關係到醫院形象、病人信心、醫事人員羅致外,與健保給付也密切相關,致使醫院莫不致力於爭取醫院評鑑的良好表現。

新制醫院評鑑目的,在於設定以社區服務為基礎的醫療功能,強調以病人安全為中心的醫療服務,期望結合醫療、護理及管理等資源,改善過去太過重視分工;講求專業的分組評鑑的模式,而採以病人安全為核心,依病人就醫流程規劃評核項目,加重流程面及結果面的評量,即主張以病人為中心的概念,結合與落實持續性醫療品質改善機制(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2006)。

然而,新制度的改革與落實是需要時間的適應與推動,醫院評鑑由原先以產出面為評核主軸轉為過程面與結果面為評量重點,難免產生醫院轉換適應的問題,且現今之新制醫院評鑑基準多為專家學者研商制定,或許在理想面與實務執行產生待磨合的部份,意即新制醫院評鑑的精神要義仍有部份疑義待釐清與醫院實務執行品質提昇之項目上仍有未臻完善之處待強化改進,故,促使輔導醫院執行新制醫院評鑑計畫的產出與提案。

 

二、 計畫目標

本計畫執行之目標,藉透過分析、彙整已完成醫院評鑑之專家建議意見與問卷了解現行醫院對準備、落實執行新制醫院評鑑之困難及評鑑基準與實務作法之落差,以找出醫院準備新制醫院評鑑的弱點與須進一步輔導的項目,進而透過加強輔導之作法,使其改善並朝向高品質醫療服務方向邁進。

(一)分析並了解,就醫院評鑑委員及醫院執行評鑑業務之角度,醫院在執行新制醫院評鑑之作業及醫院品質落實的過程與成果之缺失項目。

(二)透過專家學者共同研議,針對可能產生評鑑基準與實務作業產生落差的項目,進行溝通,試圖尋求於現行基準不變下最適之執行方針。

(三)依據評鑑專家意見與實際問卷統計所得之醫院尚須輔導改進之項目,運用work shop研習會的模式,實地輔導區域級以上之醫院。

 

三、計畫內容

 1.籌組專家任務小組

 2.彙整並歸納、分析,現行已完成新制醫院評鑑之專家審核意見

 3.針對全國區域級以上之醫院進行醫院評鑑問卷調查

 4.舉辦共識營會議及各項研習會,以凝聚醫院之共識與實地輔導課程,強化改善作業

 5.召開專家任務小組會議

 6.建置專屬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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